王新海称,其作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经费具有管理权,可以通过找发票套取经费后其几个人分。用来报销的发票都是其找的,不是真实发生的业务。
。2010年至2012年,王新海任上述两校教授期间,在其任法定代表人的山漠海疆公司未参与科研工作的情况下,将6个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汇给这一公司,并通过公司开具实验费、服务费、技术合作费等名义发票平账的方式,骗取两所学校科研经费205.99万元。
《两节将至,公众能否安全出游?文旅部发重要提醒》据东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薛东生查明,陈某2017年初在湖北省武汉市某公司上班,7月份随公司搬至湖北省宜昌市某写字楼,薛东生从这个小线索中挖出了一个诈骗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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