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2015年4月29日,北京一中院以受贿、贪污、诈骗三罪判处范增玉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算下来,他至今已服刑超过2年时间。
报导引述肃贪委秘书长吴拉威(WorawitSukboon)表示,由于公众对普拉威的10几只手表与钻戒相当关注,估计应该不用太久就可以得到答案结束此案。
《上海办健身卡将有7天"冷静期" 明年1月1日起实行》李莹说,在司法实践中一种处理是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经法院调解,被告人会出钱赔偿,但这需要受害方出具谅解书以在量刑上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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