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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证监会首席律师:证券集体诉讼进展如何?
时间:2025-11-30 16:15:22来源:法治日报责任编辑:郭炬

同时,该意见称,对未成年被害人因性侵害犯罪而造成人身损害,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的,优先考虑予以司法救助。

“在金融市场上,金钱的诱惑是巨大的,天使和魔鬼就在一念之差,资本市场上金融家和金融大鳄只有半步之遥。”——2017年2月26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

《专访证监会首席律师:证券集体诉讼进展如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裁定减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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