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这起涉矿行贿案件,涉及的陕西省地矿局系1953年正式建局。2009年2月,该局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2016年12月,改制为陕西地矿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书显示,潘周贤与其父潘基祥于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向越南一名商人支付50万美元(约324万元人民币),试图安排200万美元(约1297万元人民币)款项贿赂中东官员,希望促成出售越南一座72层高的“京南地标大厦”。
《5年后自动驾驶有望在我国部分场景实现规模化应用》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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