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颖指出,虽然联合国文件中使用了“儿童色情”一词,但现在国际上倾向于用“儿童性侵制品”替代“儿童色情制品”,国际刑警组织也建议使用这个术语,这也是为进一步强调这类制品的制作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对儿童的性侵害和性剥削行为,不宜用成人化的“色情”一词描述。
身穿蓝白相间条纹的病号服,手上裹着厚厚的绷带,前额的头发剃掉一块,清晰可见近10厘米长缝针的伤口……2017年12月5日,在广东省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普通病房内见到凌国富时,若不是医护人员介绍,笔者很难将眼前这个面容有些憔悴的中年男人与“英雄”二字联系起来。
《浙江温岭遭遇罕见冬旱:有的人家上厕所都要约一起》目前,对于性侵案件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刑事案件的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