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还提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掺假掺杂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要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对获取的涉嫌违法线索,要及时查清违法行为事实,查清涉案产品流向,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问题节目公开批评制度。对于受到处理的问题节目,总局将在《收听收看日报》和每周全国电视电话宣传例会上予以公开通报、点名批评,个别典型案例可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建立问题节目数据库,将受到总局整改、警告、停播处理的节目名称、问题、所属制作播出机构、处理情况等统一搜集、归档、备查。
《保护人权规范公权 25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发布》2017年3月,武汉市洪山区一小区的电梯里出现一则性药品的广告,内容露骨,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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