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夏双接受完民警询问笔录后,独自待在破旧的土砖房内。考虑到她的遭遇,避免其精神崩溃,潇湘晨报记者并未过多打扰。亲友们也互相提醒,禁止所有人在屋外议论,“让她安静的待着,尽快平复好心情。”
2017年11月27日,徐善瑾接到通知后来到固镇县检察院,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他说,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向其宣读了该决定。
《窝洛沽疑案:申冤3年终得无罪判决 真凶仍是谜》通过小吴以及记者的核实,对方是一名34岁的女子,名字叫贺莉(化名),家住洪河地铁站附近一个电梯公寓,她是租住户,家住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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