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代同事值班”的状态,但认为袁伍常“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并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家属上诉后,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代同事值班”的事实证据不足。
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以错误纠正错误,绝非正确的选择。
《国产剧“交卷”啦,2020年你追过多少?请打分》法院判决郏县公安局支付李占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总金额13万元,此后的2014年9月,平顶山市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