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群情激奋,黑衣男子脸色惨白,他承认是借贷公司的贷后催收人员,自称公司名为“白度白汇公司”。他说:“公司联系不上夏双,安排我到村里查看情况,所以没带借贷合同。”黑衣男子致电公司财务人员后称:“夏双借了6000元本金,但不清楚具体要还多少利息。”
案卷材料显示,2004年11月徐善瑾被逮捕,羁押53天后获取保候审,2006年4月17日被移送审查起诉。此后11年间,固始县检察院未对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脱贫攻坚|非遗“活”起来 引领文创“奔康路”》对于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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