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凌晨,云南昭通镇雄县花郎乡一家七口遭遇行凶。今日(1月8日)下午13时许,镇雄县公安局政工科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事发该县花郎乡法地村,共造成3人(2名老年人、1名未成年人)死亡、4人(均为未成年人)受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最终,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孙某、刘某等10名酒托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了法律制裁。
《最高检:明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本应为人师表的老师,却在公共场所用一种几乎撒泼的方式,阻碍高铁正常发车,既是对规则的践踏,更背离了人民教师的初心。舆论场对其批评谴责,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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