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侦查的深入,专案组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洪(男,29岁)、黄某刚(男,18岁)、兰某(男,21岁)、符某武(男,21岁)、苏某云(男,25岁)、董某阳(男,36岁),犯罪嫌疑人浦某宝(男,26岁)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于2017年11月22日14时许投案自首。
“曾经有某地妇联向我们咨询,说有性侵案,施暴人承认,受害人指认,但没有物证,警方不立案怎么办?我们也没办法。”孙雪梅说。
《难忘2020,难忘每一个认真生活、闪闪发光的你》李莹说,在司法实践中一种处理是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经法院调解,被告人会出钱赔偿,但这需要受害方出具谅解书以在量刑上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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