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9日下午4时40分许,一辆河北牌照厢式货车来到河间市时村乡大河路加油站附近停下,早已在此等待的三四辆私家车、面包车,开始将车内的编织袋装、泡沫箱装的“驴肉”搬进货车。
河间市食药监局在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调查证实该公司以马肉冒充驴肉的违法事实,共生产了22.5公斤,货值1890元。河间市食药监局依法没收了该公司违法生产工具及违法所得1890元,并对该公司处以7万元罚款。
《科技部:科技活动评审,请托行为必须严肃惩处!》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今日通报称,1月6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依法对周某新(男,24岁,长沙雨花区人)等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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